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第一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省级达标养殖场名单的通告
辽农畜〔2024〕101号
2024年,我省各地继续积极贯彻落实《辽宁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全省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经养殖场自愿申报,并经市级推荐、专家论证和省级现场评价,确定大连成三农牧有限公司星台分公司等12家养殖场为省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现予通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达标养殖场要再接再厉,继续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安全规范使用替抗产品,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巩固“减抗”成效,为推动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将辖区内达标养殖场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贯彻落实好《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动态管理的通知》(农牧便函﹝2023﹞162号)各项要求;加强宣传推广,鼓励支持公布的养殖场按照《辽宁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 ,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产品品牌价值。
省农业农村厅将对达标养殖场实施动态管理,日常监管中发现不符合“减抗”评价标准或转借转用标识的养殖场要实行退出管理,并收回标识使用权。
附件:2024年第一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省级达标养殖场名单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tzgg/2024051115543541263/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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